时间: 2023-09-25 来源:
各区(市)社科联,各高校、市委党校科研处(社科处),市直有关单位,所属社科类社会组织,各课题申报推荐单位及课题组:
按照《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和2023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《立项协议书》的要求,对2022年度延期课题和2023年度立项已完成成果研究的课题(含教育、廉洁文化建设、产业工人队伍3个专项)进行结项鉴定,现就课题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课题鉴定结项申请时间
2023年10月15日前向市社科联提出结项申请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材料报送
1.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;
2.研究成果: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、论文或专著;
3.鉴定书;
4.查重报告: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(可在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网、维普网、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),重复率不得超过20%,否则不予受理;
5.鉴定评审书;
6.开展枣庄市“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”活动的调研方案、调研信息、照片资料等。
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(鉴定申请表、鉴定书<包含研究成果>、“千名社科专家大调研”活动材料、查重报告各五份<装订在一起>,鉴定评审书三份<单独提供>)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sklyyyj@163.com)。
三、课题鉴定结项程序
1.提出鉴定申请。课题完成后,请登枣庄社科网(http://www.zzskw.cn/)下载需提交的相关鉴定材料。
2.组织鉴定。市社科联选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,召开评审会议,对课题结项的鉴定评审工作。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,本着“择优结项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课题结项合格率不超过80%。未能通过鉴定的课题,课题组可对研究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,按照下一年度课题结项工作要求重新提出申请鉴定。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,按撤项处理。
3.结项公布。市社科联对课题结项鉴定结果汇总后,在枣庄社科网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正式在枣庄社科网公布,对符合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等鉴定材料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凡未提供查重报告的,一律不受理结项申请。如不能按时结项,提出延期结项申请获准的,只报送附件鉴定申请表,无需报送其他材料。
2.结项课题成果如出版、发表或向有关领导、决策部门呈送时,须在封面注明“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成果”字样。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后,原件(复印件)各1份报市社科联学会部。
3.各区(市)的课题结项材料由区(市)社科联统一审核汇总后,分别报送枣庄市社科联学会部和枣庄市教育学会。市直有关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、本系统课题结项材料审核报送,“教育专项”课题材料报送枣庄市教育学会,其他类别课题直接报送市社科联学会部。
4.报送地址:枣庄市社科联学会部(新城民生路629号,综合办公楼302室),联系人:陈净、单冰,联系电话:0632-5759762。
“教育专项”课题结项材料报送地址:枣庄市教育学会(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,枣庄学院多媒体楼122室),联系人:张宗海, 联系电话:18766661000。
附件1:2023年度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
附件2:枣庄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鉴定书
附件3:课题结项鉴定评审书
附件4:课题结项报送材料说明及材料封面
枣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3年9月25日